話說, 結婚的是一件很大的工程,
同事也對我說, 就把它當作一個很大的project,
慢慢做,時間拉長,壓力才不會太大.
But, “慢” 向來不是我們家的style,
我的個性也是很兩極,
想做的時候,很積極很瘋狂的做,
但是向來只有五分鐘的熱度,
一過了五分鐘, 下次再有動力去做時,
可能要好幾年以後了,
(就像 看小說“哈利波特”,
想看時, 一次借完五本回家,五天看完,
現在, 第六集都出了2年,卻連在書店看到時,
都缺乏翻頁的興致).
所以,從農曆六月中(國曆七月初)提親之後,
開始 1)算日子, 2)挑喜餅, 3)拍婚紗照,
4)訂飯店, 5)準備邀請卡, 6)場地佈置, 7)採買六禮,
大大小小的事, 只花了2週就都搞定了
(同事覺得,我真是冷靜又迅速的執行我的結婚計劃,
要不是在七月底時有稍微透露了這項計劃給親朋好友知道,
大家在恭喜的同時,可能懷疑我在趕時間結婚哩!
到時,我就得學陶子姐,搥肚子以示清白了).
結論是:
@ 速戰速決, 是有效率!! 不是趕時間.
@@ 結婚不是2個人的事, 讓兩家人都開心的完成,
才是忙碌之餘的終極目標
- 8月 22 週三 200712:24
是有效率!! 不是趕時間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