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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用中文寫作文時從來不擬大綱
想好題目, 下筆就可以寫出長篇大論
如果說有什麼技巧,
頂多是記住順序一定要有 ", , , ". 

就算後來國文課有教寫作文

也只記著每一種文章的一個要點(1), 
其它寫作方式的要點向來是放在一旁
真的記多了, 反倒寫不出好文章
所以, 識字的前十年, 寫的好的通常是敘述文
因為小時候文章背的多, 佳詞美句背的多
走的是細膩描寫,舉一反三的風格
滿像用文字作畫的方式(2),
寫出的也總是具細靡遺的文章
常常可以寫個3張300字的稿紙滿滿,
敘述的可能只是一個生活事件。

學了英文之後, 寫作方式剛好反過來
老師總是訓練著要先擬大網
再由於識字不多, 功力不夠加上時間限制
常常變成一篇 "簡文" (3). 
不管是閱讀還是寫作,
總是要求重點, 重點, 還是重點
不要拖泥帶水,不用鋪陳
講究的是簡潔有力,鏗鏘有聲. 

就這樣
, 從此很少拖泥帶水
思想都會變成, 列出重點,
再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填入
文章也都可以很快寫好
壞處是, 只論結果, 常常忽略支末細節,
人也會愈來愈大剌剌的

若要說個綜合之見

論說文宜採美式作法
敘述文宜採中式作法
時間少,卻要能引人注意宜採美式作法
時間多, 要感人肺腑宜採中式作法。

1: 論說文要有支持己見的論點
敘述文要形容的越詳細越好,
最好有如妙筆生花 之類的

2: 現在回頭看
覺得這種長篇大論卻只有一個重點的文章風格
好像老太婆的裹腳布
,又臭又長.

3: 簡文 = 一篇3, 一段3
第一段採破題法
1句是引句, 2句道出主題, 3句引出第2
第二段列出支持第一段的原因, 理由
第三段 總結, 再呼應一下主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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