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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說公證好, 省事省錢省人力,
but 結緍 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,
長輩說, 公證可以,
不過,該有的迎娶下聘儀式也不可少, 完成儀式之後, 要再公證也可以,
結論是, 註定逃不過 公開宴客(當洋娃娃走秀) 這一關
既然是2家人的事,讓2邊的長輩都高興就成了這件事的終極目標,
雖然,有些若有所失(不是照自己所想的來做),有些覺得繁瑣,勞民傷財,
但是,往好的地方想,就是這麼複雜,還要面面俱到,
以後回頭想, “結婚” 這麼 “麻煩”, 還是結一次就夠了!
付出越多 之後才越懂得珍惜,
這是前人要把”結婚”的禮俗弄的這麼繁瑣的原因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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