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熱愛逛麵包店,可是現在10次有9次都是空手而出,
因為很少找得到好吃的法國魔丈或拖鞋麵包 ,
沒錯,我不愛小時候一個10元的台式軟圓麵包,
包果醬的絕對不吃,菠蘿麵包&上層有巧克力脆片的麵包偶爾會吃,
其它的麵包只要上面或裡面包有很多料的
一率也列入太油太高熱量的種類裡,不吃.
所以我最愛的是硬硬有嚼勁的法國魔丈或拖鞋麵包
但街頭的麵包店,這款麵包做得好吃的,少之又少.
又說, 直到最近,我在 孟孟夫人咖啡座 看到一個超簡單歐式麵包食譜,
雖然我的烤箱烤過自己做的餅乾,蛋糕,牛排,地瓜…
各樣中西式餐點,就是沒烤過自己做的“麵包”,
一切只因 “揉麵糰”是件會手癈七天的事,
雖然從十年前發現有麵包機這種神奇的機器時
就不時蠢蠢欲動的想買台麵包機
(還預想就算日後不做土司,至少可以揉麵的敗家藉口),
但是也一直理智的考慮自己三分鍾熱度的可能性遲遲沒有下手,
越得不到的越有渴望的美麗啊!
號稱不用蒸氣烤箱,也完全不用手工揉麵揉到殘癈
也能做出超有嚼勁的歐式麵包!
當下這個食譜就成了送別聲寶烤箱的最後實作.
我採用孟孟的食譜~
高筋麵粉 200g ,
即溶酵母粉1/8 t,
鹽 1/2t + 1/8 t,
水170g.
瞧,這個食譜完全沒有烘焙常用來助醱的油,糖跟蛋,
是很健康的麵包哩!酵母粉的量也很少,
它完全是靠長時間的醱酵來做麵包,
做法上只要將材料混成麵糊然後放在室溫下發酵18小時,
18小時很長,但麵糊沒有因此而變酸,
因為這裡加的酵母量也是比一般的食譜少很多。
(拌均所有材料的麵糰,
晚上剛好遇上今年冬天的第一個寒流,
怕喜歡溫暖的酵母在7度c的冷空氣會醱不起來
今夜,我就把它放在臥室裡陪我一起吹暖氣啦!)
發酵滿18小時候,把麵糊取出,用對折方式整形,
最後再撒些麵粉,再讓它醒個30分鐘,
(同時以上、下火 220C預熱 鐵鍋(含鍋蓋)),
30分後把麵糰放入烤箱中的鐵鍋(蓋鍋)烤25分鐘後,
打開看到已膨脹的麵包,再取出鍋蓋,
繼續烘烤約10分鐘讓麵包表面上色,
就作好麵包嚕!
敲敲麵包皮,會有扣扣的清脆聲,
咬下去還會咔嗞咔嗞的,裡面也是越嚼越有勁。
看看這氣孔,就是麵包好吃的地方!
很貼心(其實是貪心)的作了一個原味(給自己),
一個火腿起司口味 (給老公)
感想
偷懶2個一起烤的下場就是麵包擠在一起型都擠醜了
烤起來的外型不錯,裡面吃起來也有相同的口感
但是,小烤箱的溫度似乎調太高,麵包皮硬的像石頭,
應該再調低一點就行了!
據說這是紐約的麵包店師傅Jim Lahey的巧思,
原理是利用鐵鍋的易傳導耐熱力,
才可將麵包烤的外皮既脆又薄,
因為長時間的醱酵而產生大小不ㄧ的孔洞組織
讓麵包內部有彈性而產生有嚼勁的口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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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鞋麵包
(食譜來源)孟孟夫人咖啡座
聲寶烤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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